安泽县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建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安泽县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建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2001),该项目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泽县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金额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安泽县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建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安泽县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建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分三期,其中:
一期装机规模4X5MWp,项目拟使用安泽县谨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羊养殖场建(构)筑物屋顶20万平方米约36000块光伏板,电站光伏组件采用单品硅电池(不低于710Wp)组件,每5MWp为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内设置17台250kW逆变器以及一台10kV4000kVA双绕组箱式变;
二期装机规模4x5MWp,项目拟使用安泽县谨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羊养殖场建(构)筑物屋顶及附属设施约20万平方米。电站光伏组件采用单品硅电池(不低于710Wp)组件,每5MWp为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内设置17台250kW逆变器以及一台10kV4000kVA双绕组箱式变及附属设施;
三期装机规模4X5MWp项目拟使用安泽县谨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羊养殖场建(构)筑物屋顶及附属设施约20万平方米。电站光伏组件采用单品硅电池(不低于710Wp)组件,每5MWp为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内设置17台250kw逆变器以及一台10kV4000kVA双绕组箱式变及附属设施;
001不分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电网并网有关许可等内容,负责办理送出工程土地征租地,负责与电网、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等。
2.7品质衡量准则: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
3.2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即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获取方式:通过“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账户:
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持山西CA数字证书登录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山西省)》、《比比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同时在比比网注册为会员后进行网上投标,已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注册为比比网会员的投标人,可持CA数字证书直接投标,未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人,请前往山西省政务大厅办理入驻手续。
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CA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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